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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推动生态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

时间:2025-10-28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厦门法院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召开协同保护平台会议、审结文物保护典型案例、推进生物多样性与碳汇司法实践,推动生态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召开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2025年第1次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市生态环境局等10余家单位及机构代表参会。会议通报显示,过去一年协同平台在减污降碳、司法保障、专业治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并围绕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与厦门珍稀海洋物种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两大主题达成共识,明确将强化海陆生态一体化保护,严格守护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物种栖息地。

  在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厦门法院审结多起典型案例:英国领事公馆旧址解约案中,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以维护文物保护;“海天堂构”案因文物属性判决不实物分割,贯彻完整性保护原则;杨家园别墅“忠权楼”案克服继承人确认难题,判决配合完成产权登记;“蕃婆楼”租赁纠纷案在疫情期间经调解,被告退还原告25万元租金押金;“金瓜楼”执行拍卖案经五次流拍后以4040.8万元成交,通过网络直播推介明确保护责任主体。

  此外,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揭牌设立“云上珊瑚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并围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法学+科学”“鉴定+修复”进行座谈交流。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还在海丝中央法务区联合开展生态司法碳汇活动。活动中,“厦门市司法碳汇认购联络点”揭牌成立,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生态赋能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并组织碳交易中心、村居代表等开展生态司法座谈。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6/id/8865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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