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江西高院对上诉人曾建平等17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判决

时间:2022-06-30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曾建平等1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处曾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16名被告人十九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二审查明,以曾建平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48起,违法行为45起,共致1人死亡、8人重伤、9人轻伤等,对南丰县砂石、液化气等民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对南丰县房地产、出租车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一审期间,有7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二审期间,有5名上诉人自愿认罪认罚。据此,二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2432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江西某卷帘门公司与江西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下一篇:婺源一男子出狱后,发现身份证被冒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