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 执前调解助力诉源治理
时间:2022-09-0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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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胡某欠你的一万块钱,你收好了”
“太感谢法官了,没想到这一万块钱这么快就拿到了,感谢感谢”。

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执行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案结事了,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今年年初,胡某因急需用钱,便向朋友李某借款1万元,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李某先后多次催促胡某还款,但是胡某都没有给付欠款,李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签署调解书并重新约定好还款日。
可胡某仍旧一拖再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再次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案件详情后随即电话联系胡某,通过执行法官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胡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愿意将执行款交给法院。至此,双方和解。

执前和解具有程序简便、快速兑现的特点,是更加灵活和高效的权益实现方式,较强制执行而言更利于矛盾化解。零执行费用,可减轻被执行人履行压力。通过设立执前和解、简案快办系列制度,符合诉源治理的多元解纷理念。
下一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充分运用诉前调解经验,积极开展“执行阶段立案前调解”工作,探索建立执行前调解工作机制,减少执行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简案快执,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诚信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02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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