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释法促履行 案结事了止纷争
时间:2024-01-07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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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12月29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尚集法庭对一起分家析产纠纷进行判后答疑,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7月,黄某与顾某婚后因家庭琐事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时,因家庭共同财产牵涉其他家庭成员权益不予处理。10月,当事人再次起诉要求分家析产,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尚集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原离婚诉讼案件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调解,因双方对应当返还的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综合本案双方婚后共同的情况以及以及家庭因素,遂判决由被告返还原告补偿款30000元。判决后承办法官继续耐心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经过不断沟通协商,最终按照判决金额现场履行,各方均不再提起上诉,至此,双方之间因婚姻关系的解除所产生的的财产性纠纷予以全部解决。
近年来,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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