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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林区:推行“1+4”审判辅助事务集约 探索司法便民利民“延林模式”

时间:2024-05-0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紧盯人民群众“打官司”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模式,创新建立“1+4”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工作机制,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集约事项辖区通办、提质增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域通办”诉讼服务、“全域集办”电子卷宗编目工作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范围推广。

  

  

  坚持统筹谋划,着力解决“诉讼不便”难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延边林区地域辽阔,居住分散,交通不畅,辖区法院最长跨度达300余公里,“诉讼不便”成了大难题;且各院因管理标准不同,致使电子卷宗扫描识别不清、编目规范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电子卷宗管理规范成了新课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延林中院党组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多次组织座谈研讨,先后建立“全域通办”诉讼服务、“全域集办”电子卷宗集约编目工作运行模式,探索拓展跨域立案服务模式、延伸辅助事务集约管理,持续深化现代化司法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确定中院依托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简称智辅中心),设立“全域通办”诉讼服务组、司法鉴定组、审判事务保障组、“全域集办”电子卷宗集约编目组,实行“1+4”审判辅助事务集约。采取诉讼当事人就近选择、服务法院异地联动、辅助事项集约管理方式,实现辖区两级法院业务协同办理、诉讼服务跨区域联动、集约事项跨层级调动,使人民群众在辖区任何一家法院都能够获得与管辖法院同品质的司法服务,既节约人力财力成本又高效便捷,真正实现“事项可集约、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跑腿、异地能办理”。

  

  

  注重提质增效,着力提升集约效能。一是细化工作标准。为进一步确保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组建领导协调小组、成立工作专班,陆续出台《诉讼服务“全域通办”暂行规定》《电子卷宗集约化编目实施细则》等近10项制度文件,细化工作任务、规范操作事项,明确运行规范、落实管理事项。二是依托集约事项。延林中院梳理集约事项清单4大项10小类工作任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依托“全域通办”诉讼服务组可以向就近的法院申请跨域立案、材料收转等10项诉讼服务通办事项,过去需要到外地法院 2-3 天办理的事项,现在在家门口 10分钟就能解决。2023年以来,“全域通办”诉讼服务组服务事项380余项,异地办理成功率100%,群众满意度100%。中院依托全域集办”电子卷宗集约编目组,对两级法院电子卷宗统一质检、集中编目,过去需要3.3小时完成事项,现在仅需要0.5小时,有效提升电子卷宗编目效率,同时切实提升电子卷宗辅助法官办案在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的应用效率,辅助裁判文书制作时间平均缩短30%以上。截至目前,“全域集办”电子卷宗集约编目组使用电子卷宗编目系统编辑卷宗接受任务数1480件,完成任务数1480件,案件数878件,附件个数66101件。

  

  

  加强保障机制,着力保障工作落实。一是精准对接提效。全面推行“大数据、大协作、大服务”工作理念,有效整合集约化软、硬件系统平台等信息化资源,优化诉讼服务、电子送达、电子卷宗等模块功能。依托集约化“1+4”工作小组,设立服务窗口、办公场所,配备专岗专人、集中开展专题培训,选任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各组组长,及时完成相关数据材料传送、接待解答回复、院际间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等工作,实现工作统筹兼顾、业务协调办理、服务同频共振。二是强化联动协作。坚持边协作、边完善工作思路,组织两级法院召开政策讲解会、业务研讨会、专题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联席会议,重点针对辖区法院集约事项建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00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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