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
时间:2025-09-17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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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静海法院依法审理一起使用POS机帮助他人刷信用卡套现的非法经营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被告人郝某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规避信用卡持卡人的还款逾期风险及为套取信用卡现金使用,为信用卡持卡人先行垫资替其归还到期透支款项,后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方式取回垫资款。经查,郝某为多人代还信用卡套现共计400余万元,违法获利7000余元。
静海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本案相关量刑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9170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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