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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背后的温暖

时间:2025-10-28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晓倩

  我的办案故事

  “法官,机器要是今天被拖走,我这厂子立刻就得停摆,几十名工人怎么办?”看着车间里轰鸣运转的圆模印刷机,某包装企业负责人小张(化名)眉头紧锁,语气焦急。而另一边,申请执行人永某金融公司的代理人也态度坚决:“法院已经公告,今天必须扣押设备!”

  这是我承办的永某金融公司与某顺公司融资租赁合同执行案中的一幕。2023年,某顺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购入3台专用包装设备,后因经营不善,拖欠租金高达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却“人间蒸发”,我们依法查封了位于厂区内的这3台设备。

  然而,执行绝非简单的“贴封条、拉设备”。当我们首次前往现场时,发现设备并非由被执行人某顺公司使用,而是租赁给了案外人小张的公司。这家企业运转正常,机器轰鸣,工人们忙碌有序。这3台设备正是其生产的核心命脉。

  强制扣押固然简单,但意味着这家无辜的企业将停产,订单违约、工人待岗,甚至可能就此一蹶不振。但不扣押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如何保障,抵押权又如何实现?我们陷入了两难。

  在履行完前期公告程序后,我们组织了第二次现场扣押。果然,一直未曾露面的小张闻讯赶来。现场气氛瞬间紧张起来,一方坚持要拆,一方坚决不让,冲突一触即发。

  “给我一点时间,只要几个月,让我买到新设备,我保证配合法院!”小张的恳求里带着一个“90后”企业主的无奈与担当。我意识到,一判了之无法真正案结事了,只有找到维护权益与保障生存之间的平衡点,才能实现双赢。

  我将双方请到一旁背对背调解。“强制拍卖耗时漫长,设备拆装搬运损耗大,评估价值也可能缩水,对双方都是损失。”我对申请执行人分析利弊。同时,我也向小张释明,配合法院是其义务,但法院也愿意为企业正常经营创造缓冲空间。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协调,一个过渡性方案终于达成:小张的公司先行向法院账户缴纳5万元保证金,换取设备使用至年底的宽限期,期间需配合后续评估拍卖,若其有意购买,可优先参与竞拍。

  本以为案件就此暂告段落,没想到当天下午小张再次来到法院,带来了新的转机。“法官,我想直接买下这些设备!能不能帮我联系上某顺公司的老板?”

  这个提议让案件柳暗花明。直接变卖,能省去评估、拍卖、拆卸、仓储等一系列费用和损耗,是效率最高、价值损失最小的方案。但难题在于,被执行人某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关键人物”始终联系不上。

  我没有简单地以“找不到人”为由拒绝。既然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何不试一试?我多方打听,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的一位亲友。我将情况耐心告知,请其转达。这条中断的线终于重新连接上了。

  此后,我为他们搭建起沟通的桥梁,让三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最终,在我院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设备实际使用人小张达成了三方协议,将设备作价转让给小张,价款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扣债务。

  就这样,这些差点被强制拍卖的机器顺利完成了交接,冰封的资产得以重新转动,既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全额兑现,也同时守护了几十名工人的“饭碗”。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0/id/90392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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