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智慧生活 >正文

石狮法院联动调处破解交通事故赔偿难题

时间:2025-10-28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没想到长达一年之久的纠纷在你们的调解下,半个月就解决了。”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王某利将一面写有“调解排忧办实事,心系乡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石狮市人民法院,再三感谢调解员与法官高效化解其与夏某的交通事故纠纷,让自己得以顺利拿到赔偿款。

  事情要从2024年5月说起。当时,在石狮市某路段,夏某驾驶小型轿车掉头转弯时,与王某利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利受伤。王某利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伤情经诊断为多发性面骨骨折、唇裂伤、创伤性牙脱位,共花费9万余元医疗费,伤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利无责任。

  事故虽定责,但赔偿事宜却拖了一年多。夏某认为自己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让王某利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而户籍在湖北、在石狮从事保安工作的王某利,对理赔所需材料、赔偿标准都不熟悉,一时犯了难。

  今年6月,听说石狮市交通事故和谐调处中心可以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王某利便到中心申请调处。驻石狮法院的人民调解员接案后,先引导王某利梳理、提供理赔材料,确认夏某车辆保险齐全后,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然而,双方在误工费赔偿上分歧较大,调解一度停滞。

  “事故发生时,王某利确实在务工,而且能提供银行流水等收入证明,应按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这时,交通巡回法庭法官介入,针对争议点释法明理,并进行兜底调解。最终,保险公司认可这一标准。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夏某授权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利各项损失33万元,扣除已垫付的6万元,剩余27万元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赔付。

  拿到赔偿款的王某利十分激动,特意送上锦旗,感谢调解员和法官的高效调处。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90275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守护千年海丝文脉 ——泉州鲤城法院打造文化遗产保护“法治样本”

下一篇:泉州鲤城法院以案为鉴筑牢禁毒防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