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法院以案为鉴筑牢禁毒防线
时间:2025-10-28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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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泉州市鲤城区法院开展禁毒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
近日,鲤城法院审结一起涉毒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2月,被告人彭某在鲤城某酒店门口,将两根净重0.71克的大麻香烟(大麻主要毒品成分是四氢大麻酚,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林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鲤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明知是毒品而给予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归案后如施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鲤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2023年以来,鲤城法院共审结涉毒品案件4件6人,有力震慑毒品违法犯罪,助力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该院组织干警参加鲤城区“携手同心·共创无毒鲤城”主题宣传活动,共同在全社会营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浓厚氛围。组织干警走进泉州市凌霄中学,为该校学生开展“青春无毒,向阳而生”主题法治讲座。讲座中,干警结合生动的禁毒短视频和课件,以通俗易量的语言,着重科普了伪装性极强的“邮票”“奶茶粉”“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的危害性,引导学生们增强自身防范意识,杜绝“尝鲜”心理,警惕陌生人给予的食品、饮料。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9027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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