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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参考使用典型案例(二)王某、杨某等387人诉内蒙古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系列纠纷案

时间:2025-10-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人民法院案例库具有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融合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功能。全区法院坚持抓实抓细司法案例工作,自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以来,全区法院共有超过1万件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法官普遍反映案例库已成为工作的“好帮手”,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工作成效已逐步显现。

  自治区高院全面梳理辖区内入库案例参考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发布一批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应用过程中较为典型的案例,它们有的以调解促和解,高效解决类案纠纷;有的以息诉化矛盾,促成当事人撤回起诉、上诉;有的以学习提理念,做到高质效办案。应用案例库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引导全区法院广大法官和办案人员切实提升问题意识、案例意识,充分参考运用入库案例,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尽最大努力消除“同案不同判”,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助力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某、杨某等387人诉内蒙古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系列纠纷案

  ——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案例库有效调解涉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案例主要编写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一级法官 李柴

  


   裁判过程及结果


  2016年4月,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某大型商场387名业主将商铺委托给内蒙古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并与此公司签订为期8年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公司按协议要求向业主支付租金。后该公司一直拖欠约定给付的租金,业主们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该系列纠纷案过程中,通过多元解纷案例库检索,发现入库案例“35户商铺业主与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入库编号:D2025-161-1-111-171)与本案相似,可以参考适用。结合考虑该系列案诉讼群体众多、存在涉众信访隐患以及企业违约存在客观原因等情况,研判诉前调解解决更为稳妥,通过适用“政协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后经征求387名业主同意,将该系列案件委派给有丰富审判经验的退休老法官调解员和政协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

  

  调解员根据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参照入库案例的调解思路,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等调解方式,组织了多轮调解磋商,充分发挥“示范调解”作用,最终找到双方的利益契合点,各方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件历时一个月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一是充分运用入库案例的调解思路,既减轻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诉讼减负的效果,为后续相关纠纷处理起到了良好的导向示范作用。二是彰显了“政协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用价值与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法院干警与政协委员的优势特长,实现了保障业主权益与助企纾困双翼齐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推动诚信市场建设一体推进,在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来源:研究室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6/id/8860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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