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如我在诉”】记述一场从“失联”到“破冰”的调解历程
“如我在诉”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要求干警始终站在群众立场思考问题,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城区法庭干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担当与智慧。
“调解”相比传统的诉讼程序更灵活、高效,当事人选择调解有多个优势,比如节省时间、降低成本、灵活自主等,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快速解决纠纷、提高审判效率。但是,实际调解工作是迈出第一步便可能遭遇“闭门羹”:电话无人接听、短信石沉大海、当事人情绪抵触……如何突破沟通壁垒,让矛盾双方从“避而不见”转向“坐下协商”,成为考验干警司法能力的首道关卡。近日,我所在的城区法庭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我通过耐心、细心、热心地沟通,以一场从“失联”到“破冰”的调解历程,成功化解该起劳务纠纷,并一次性解决其他两起关联案件。
杨某某诉蔡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杨某某为外来务工人员,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且被告失联,无奈诉至法院。接手案件后,我立即尝试联系被告蔡某某,却遭遇重重阻力:连续5次致电无人接听,发送短信仅获“在忙着开会,后面回复”的敷衍回复;次日再次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时,被告回电却因多次被“打扰”而情绪激动,“我前面已经给解决两个案子怎么又有人起诉我,你们总是给我打电话干嘛,我当时请的律师处理的,你们不会是合伙起来又和我要钱吧!”
面对被告的戒备与抵触,我始终保持平和并安抚道:“您先别激动,我先给您查一下相关案件材料,您核实一下。”被告说:“你手里涉及我的案子加微信把证据给我看看,如果没问题你们就调的一次性给我解决了,不要总是电话和座机号不停的给我打电话!”于是我立刻加被告微信并将证据材料电子送达,询问被告调解意愿。
被告虽初步同意调解,却以“不在本地”“不愿见面”等理由反复推诿。我灵活调整策略:先提议线上调解,遭拒后建议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调解,但被告依然推诿,我心里想这万一不来怎么办,仔细想想好不容易和被告取得联系,于是我回复他说:“可以等你,先把调解时间定在3月14日,您看可以吗?”被告回复:“定在3月17日吧”。
然而,约定当日,被告以“醉酒无法到场”“不想看到原告”再次失约。面对近乎僵局的状况,我并未放弃,而是果断选择送达传票施加压力,同时承诺“分室调解”以消除被告顾虑。次日,被告终于现身法庭。通过一上午的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双方当事人不仅达成和解,还一并化解了另外两起关联纠纷。
通过这次事件,我深刻感受到,当事人消极应诉、情绪反复无常是开展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难题”。但是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深知调解不仅可以帮助老百姓减轻诉累,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也有利于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双方当事人真正实现“心解”,便于日后的相处和交往。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面对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我要努力保持良好的心态,面对拒接电话、临时变卦等行为,始终保持理性沟通,避免矛盾激化;要及时根据当事人心理变化和实际情况,在程序合规前提下动态调整方案;要坚守“底线思维”,既站在当事人角度有效沟通、展现司法温度,也通过送达传票等举措维护程序刚性,努力实现双向双赢。
当前,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复杂,法院干警唯有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贴近群众,以“抽丝剥茧”的专业性厘清症结,方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双赢目标。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调解之路,仍需以匠心守初心,以恒心践使命。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6/id/88531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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