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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以案为鉴 为生态保护注入司法力量

时间:2025-10-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依法集中审结多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为生态保护注入司法力量,敲响了生态保护的法治警钟。

  

  特某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被告人特某热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其自家的草场上非法开垦草地种植农作物,改变了草地用途。经鉴定,特某热非法占用草地56.1亩,造成草原原有植被被破坏,草地用途发生改变,植被恢复费用为19635元。案发后,经侦查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并已缴纳植被恢复保证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特某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草原面积56.1亩,种植农作物,数量较大,造成草原植被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特某热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高某星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4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高某星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其自家的草场上非法开垦草地种植农作物,改变了草地用途。经鉴定,共开垦草原面积30.9亩,造成草原原有植被被破坏,草地用途发生改变,植被恢复费用为10815元。案发后,经侦查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并已缴纳植被恢复保证金。

  

  经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星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草原面积30.9亩,种植玉米等农作物,数量较大,造成草原植被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星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元。

  沈某飞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8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沈某飞在未经林草部门审批及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前提下,在其住宅西侧开垦林地。经鉴定,沈某飞的上述行为共非法占用公益林地15.41亩,其行为致使林地上原有植被被严重毁坏。

  

   经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飞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15.41亩,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数量较大,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沈某飞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王某小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0年至2024年,被告人王某小在未经林草部门审批及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其住宅南侧开垦林地。经鉴定,王某小的上述行为共非法占用重点公益林地7.85亩,其行为致使林地上原有植被被严重毁坏。

  

   经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重点公益林地7.85亩,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数量较大,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小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贾某喜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9年至2024年,被告人贾某喜在未经林草部门审批及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其养殖场两侧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经鉴定,贾某喜的上述行为共非法占用重点公益林地110.36亩,其行为致使林地上原有植被被严重毁坏。

  

   经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某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重点公益林地110.36亩,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数量较大,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贾某喜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魏某亮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0至2024年,魏某亮在无林权证、土地承包权证的情况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连续开垦自己住房后侧的灌木林地,并在其上种植玉米。2024年2月27日,魏某亮经乌盖苏木政府工作人员告知禁止种植农作物后,魏某亮仍在涉案土地种植玉米。经鉴定,上述行为占用林地面积17.73亩,其中灌木林地面积17.28亩,天然牧草地面积0.45亩,其行为致使林地地上原有植被毁坏,毁坏程度严重,改变了林地用途,涉案林地、草原植被恢复费用为11693元。案发后,魏某亮已在涉案土地上补种了树苗。

  

   经审理,本院判处被告人魏某亮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红线不可逾越。上述判决结果不仅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也向社会传递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包铁法院将继续加大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力度,对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等行为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来源:奔腾融媒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5/id/8841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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