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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携手妇联巧解“心结” 三代人房产继承纠纷温情落幕

时间:2025-12-15 来源: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间老屋,盛满了三代人的记忆与亲情,也缠绕着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纠葛。至亲相继离世,一纸遗产分割的难题,让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差点站在法庭的两端。

  在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的圆桌调解室里,暖黄色的灯光柔和地洒在红木圆桌上,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正在法官的主持下缓缓展开。

  原告席上,年轻的小李紧握着母亲王某的手,母子俩眼神里满是忐忑,被告席上,小李的伯父李某乙眉头紧锁,姑姑李某戊则低头不语。他们争执的焦点,是已故老人李某甲与刘某夫妇留下的一套老房子。

  时间拉回到从前,李某甲与刘某夫妇相濡以沫,养育了三个子女——李某乙、李某丙、李某戊,老屋便是他们一家人遮风挡雨的港湾。

  然而,命运波折接踵而至,2000年,李某甲撒手人寰;2008年,正值壮年的儿子李某丙突发意外离世,留下妻子王某和年幼的小李相依为命,2018年,操劳一生的刘某也离开了人世。老人走得匆忙,生前未留下遗嘱,这间老屋,瞬间成了引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这房子是我爸妈一辈子的心血!我弟弟走得早,现在妈也不在了,我们作为亲生子女,凭什么不能继承?”调解刚一开始,李某乙便忍不住拍了下桌子,情绪激动地站起身,声音里满是委屈与不甘。

  坐在对面的王某闻言,眼圈瞬间泛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法官同志,您给评评理。爸走的时候,我丈夫还在,他本就该有一份继承权。后来我丈夫不在了,他那份本就该由我、我儿子,还有当时健在的婆婆(刘某)继承。现在婆婆也走了,她的份额大家能分,但我们小李是亲孙子,是代位继承他爸爸的那份,这份额必须清清楚楚!”

  一旁的小李深吸一口气,脸庞上写满了无奈与期盼:“伯父一直住在里面,我们不是要赶他走,只是希望把产权弄清楚,这也有我爸爸的一份啊。”

  看着剑拔弩张的一家人,承办法官心里很清楚,一纸判决虽能界定产权,却可能割裂本就脆弱的亲情。思考片刻,法官决定启动家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邀请丰满区妇女联合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共同参与,力求在情、理、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大家先冷静冷静,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咱们都是一家人啊!”妇联调解员王大姐见状,连忙开口安抚,她握着李某乙的手,语重心长地说,“老人家在天之灵,要是看到你们为了一套房子吵得面红耳赤,心里该多难受。房子是死的,可亲情是活的啊!今天咱们坐在这里,不是为了争个输赢对错,而是要一起商量着,把这件事办得既合法,又不伤和气。”

  待众人情绪稍稍平复,法官从法律角度耐心析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李某甲去世时,其遗产(房屋份额的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刘某、李某乙、李某丙、李某戊继承。李某丙去世后,他应继承的份额发生转继承,由其继承人王某、小李以及当时仍在世的刘某继承。刘某去世后,她名下所有的房屋份额则由她的继承人,也就是李某乙、李某戊,以及代位继承人小李(代表其父李某丙)来继承。关系确实复杂,但法律有明确规定。”

  清晰的法理剖析,让在场所有人都对继承份额有了直观的认知。紧接着,法官和调解员兵分两路,开启了“背对背”调解。

  调解员王大姐拉着李某乙的手,坐在调解室的角落:“李大哥,我知道您在这老屋里住了大半辈子,对房子有感情。可您想想,小王母子俩这些年不容易,小李从小没了爸爸,日子过得难,他是您的亲侄子,就多体谅体谅这娘俩。”

  另一边,法官也耐心地劝慰王某和小李:“小王,小李,大伯年纪大了,在老屋里住了这么多年,一下子让他搬出去,确实有点难。咱们都是一家人,遇事各退一步,才能把事情圆满解决。”

  一次次推心置腹的沟通,一声声情真意切的劝解,如同涓涓暖流,渐渐融化了一家人心中的坚冰。当大家再次围坐在圆桌旁时,脸上的戾气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彼此间的包容与理解。

  最终,在丰满法院与丰满区妇联的共同见证下,一家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确认登记在被继承人李某甲、刘某名下的涉案房屋所有权归原告小李所有。同时,考虑到李某乙的居住情况及各方权益,由小李及其母亲王某分别向被告李某戊、李某乙各支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李某乙同意在约定时间内从房屋中迁出。

  调解协议落笔的那一刻,李某乙拍了拍小李的肩膀:“孩子,以前是大伯太固执了。这房子,以后好好守着。”小李眼眶一热:“大伯,姑姑,谢谢你们理解。这房子我会好好守着,以后咱们常来往,别再因为这些事生分了。”

  一场缠绕三代人的继承纠纷,就此温情落幕。老屋依旧伫立,而断裂的亲情纽带,在司法的温度与妇联的关怀中,重新被紧紧系牢。

  家事纠纷具有高度的情感性和人伦性,单纯判决往往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矛盾。对此,丰满法院与丰满区妇联建立协作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法、理、情融为一体,让柔性调解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家事审判改革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生动实践,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充分彰显。

  


原文链接:http://jlz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10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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