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化解了,厂房也不用拆了!
一场牵动多方利益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在邳州法院碾庄法庭承办法官的悉心耐心调解下,最终实现了“原告权益有保障、被告损失降最低”的良好效果。村集体资产免受损失,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定分止争的力量在此过程中得到充分彰显。
王某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最高价竞得一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等全部资产,并依法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然而,当他着手准备实地接管相关资产时,却发现该地块范围内,有一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建造的冷库正处于使用状态——且已出租给当地一家食品有限公司。
王某第一时间与村委会及承租的食品公司进行沟通,希望能通过协商妥善解决问题。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几番协商均未能达成共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将该村民委员会与食品有限公司一并诉至邳州法院碾庄法庭,请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涉及多方利益,不能机械办案,要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实现多方共赢。”
承办法官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梳理,先后两次前往涉案土地现场实地查看冷库存储规模、厂房生产布局,并详细了解食品公司的经营模式、用工情况及生产效益等信息,做到对案件细节了然于胸,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基础。
全面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双方深入沟通,耐心释法明理。面对村委会提出的“冷库使用已久、拆除损失过大”等实际困难,承办法官向其明确释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同时说道:“法院也考虑到村集体和企业的实际状况,咱们的目标是解决问题,不是扩大损失。”引导村委会从弥补损失、化解矛盾的角度商讨方案。
与原告王某沟通时,其随口提及:“如果对方愿意购买且价格合适,也不是不能考虑。”
这一说辞让承办法官眼前一亮,当即抓住这一契合点顺势引导,“把土地使用权连同现有建筑一并转让给他们,你能快速收回投资,对方也不用承担拆除的成本,企业还能继续经营,这是一举多得。”
村委会和食品公司在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与利弊分析下,主动表示愿意以合理价格受让资产。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王某将涉案土地使用权及附属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整体一并转让给两被告,两被告一次性支付转让款,王某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如今,涉案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全部办结,食品公司得以继续正常经营。这场棘手的土地权益之争,最终实现了“原告权益保障、被告损失最小、企业继续经营”的多赢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6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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