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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聘任周莅春等十名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21-03-26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周莅春等十名同志已连续担任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于2021年1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因此,按规定不再聘任(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任期届满不再聘任省级人民监督员名单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103/t20210319_7971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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