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纷共解 | 工资拖欠、社保欠缴?“5+N” 联调机制找到 “最优解”
璧山法院积极落实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站、点、室”协同共建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实质作用,通过“三百工程”建设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深入参与法院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高效推进代表委员参与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前端化解,切实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2016 年某原木公司注册设立,主要从事原木家具、原木套装门等生产加工。2024 年该公司出现拖欠工资情况,2025 年案涉企业资不抵债,拖欠 139 名劳动者工资、欠缴社保费用数月,案涉金额 600 余万元,造成部分劳动者聚集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者要求案涉企业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并补缴社保。
鉴于案涉群体性纠纷涉及人数多、利益诉求强烈,璧山法院主动提前介入,依托 “5+N” 群众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代表委员联动解纷机制,积极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及企业主管单位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全面联动,并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开展纠纷化解。
一是组建调解小组,摸清案件情况。联合工会、人社、街道等部门组成联调小组,分工合作,详细梳理、分析案件,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安抚情绪,引导劳动者合法维权。同时,核查企业资产,督促企业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为下一步化解打下调解基础。
二是找出问题症结,协商解决方案。经全面梳理本案债权债务,发现案涉企业对外负担大额抵押贷款,已资不抵债,遂立即组织各方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 600 余万元资金难题。一方面,向劳动者代表通报前期调解进展,并引导劳动者提供案涉企业财产线索,配合推进案件协商;另一方面,与案涉企业负责人、关联企业及合作方沟通,掌握可变现资产及对外债权,督促企业加快筹资。经多方协调,初步拟定由案涉企业先行支付部分工资,剩余款项由劳动者同意分期履行,缓解企业短期筹资压力。
三是找准突破点,推动案件解决。一方面,与案涉企业厂房承租方协调,争取承租方优先支付部分租金以清偿拖欠工资,并与商标使用人、关联公司沟通,筹集到部分资金,基本兑现初步方案承诺;另一方面,为确保分期款项及时兑现,劝导劳动者回岗生产,使承租方按期交货、准时回款,优先将收回的租金由案涉企业用于保障调解协议履行。通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时企业支付部分工资并补缴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剩余工资分期付清、养老保险限期补缴。最终,本案成功调解。
下一步,璧山法院将继续创新 “5+N” 群众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 “院府联动” 解纷优势,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将新时代 “枫桥经验” 贯穿人民法院定分止争全过程,积极回应群众对多元化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3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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