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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赊账恩怨 老主顾握手言和

时间:2025-11-17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感谢法官给我们解决问题,这下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农资经销处负责人感激地说道。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用一场“有温度”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让“账结”与“心结”一起落地。

  从“赊购”到“赊账”:化肥背后的信任危机

  2023年春天,磐石市烟筒山镇农户刘某来到磐石市某农资经销处,向负责人李某赊购了价值1万余元的化肥。“老李你放心,这批化肥我先用着,等秋收卖了粮,年底之前我一分不少地给你结清!”刘某拍着胸脯保证到。李某见刘某是老主顾,便爽快地答应了。

  然而,约定的付款期限悄然而至,刘某却因当年收成未达预期,迟迟未能履约。此后,李某多次上门或电话催讨,得到的总是“再等等”“资金紧张”等答复。转眼到了2025年5月,刘某仍未付款,“这已经不是钱的事了,是信誉问题!”在最后一次沟通失败后,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刘某告上法庭。

  法官的“田间智慧”:既要“解纠纷”,更要“护农时”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查阅案卷,发现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但一方是保障农资供应的“粮草官”,一方是从事农业生产的“耕耘者”,直接“一判了之” 并非最优解,于是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探寻矛盾的症结。

  法官首先找到了被告刘某。刘某满脸愁容:“法官,我不是故意赖账,去年收成不好,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我也急啊!”法官耐心倾听后,严肃指出:“我理解你的难处。但《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你和李某的协议合法有效,逾期不付款,今后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

  随后,法官又与原告李某进行沟通,“你的诉求于法有据,法院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如果能给刘某一个缓冲期,让他在秋收后还款,既解决了你的燃眉之急,也保全了他的生产能力,更给你们未来的合作留了余地。”

  法官的一番话,如春风化雨,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都冷静了下来。

  调解室里的“握手言和”:一纸协议,两份安心

  看到双方态度缓和,法官立即抓住时机,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因为这事伤了和气不值得。”法官引导双方回忆过去合作的愉快经历,气氛逐渐从对立转为平和。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还款金额和期限展开了讨论。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于10月30日前给付原告部分款项,于12月30日前给付剩余款项。

  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刘某主动站起来,向李某伸出了手:“老李,这次是我对不住你。你放心,秋收一结束,我第一时间就把钱给你送过去!”

  李某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紧紧握住对方的手:“行,老刘,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这次多亏了法官,把事情说开了就好。以后种地需要啥,还来我这儿!”

  据回访,目前刘某已按期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成功画上了句号。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磐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也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未来,磐石法院将继续深耕涉农纠纷化解,用更有温度、更接地气的司法智慧,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在希望的田野上。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4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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