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服务 >正文

全会精神进基层丨踏破风雪路 现场勘地守公正

时间:2025-12-22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谋划新蓝图,开创新局面。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司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吉林法院将学习全会精神与司法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开设“全会精神进基层专栏”,聚焦贴近群众的典型案例,一案一感悟,由基层办案法官做“法徽下的感悟”,分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所思所感,敬请期待。

  “没想到这么冷的天,法官还上山帮我量地,这下终于能拿回多交的承包费了!”拿到调解协议的芦某难掩激动,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这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汪清县人民法院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融入司法实践,以“小案件”守护“大民生”的生动缩影。

  原告芦某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法承包了其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的132亩土地,双方签订书面产权交易合同,并明确约定每亩地的承包费。芦某在耕种期间对土地进行了测量,发现面积为117亩左右,与合同约定的132亩之间存在差额,但芦某按照合同登记面积足额交纳了承包费。为此,芦某多次与村合作社就退还多交的承包费进行协商,但合作社主张土地面积多年前已测量过,并登记在交易平台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芦某向汪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实际面积计算承包费,退还承包费差额,并要求合作社支付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涉农土地纠纷直接关系到农户的切身经济利益,应当及时高效,从根源上进行化解。为精准查明案件事实,确保裁判结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事实基础,承办法官决定实地勘查芦某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现场测量工作。

  测量当日狂风不止,由于案涉土地不规则,共涉及四块地,分散在山顶、沟壑边,增加了工作难度。为确保测量的准确性,法官事先与原、被告确定测量方案和测量方法,由原、被告各携带一台GPS测量仪,同法官一起沿土地边界行走,对每一处边界、每一块区域精准记录,取两台GPS平均值计算每块土地面积。

  经过数小时的勘察,最终测定案涉土地实际面积为118亩,较合同登记的132亩少了14亩,该结论也与原告自行测量结果基本一致,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测量结果均予以认可。

  

  

  在获取准确的现场测量数据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在村委会开展了调解工作,向村经济合作社释明,作为发包方应当保证提供的土地符合合同约定,现实际面积少于合同面积,应当退还多收取的承包费。合作社同意向芦某退还多收取的承包费,同时表示,案涉土地面积是多年前测量的,受自然因素影响,土地面积发生变化,通过本案也明确了实际面积,避免了今后土地发包再出现类似问题。芦某也认可合作社的解决意见,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达成和解。

  法徽下的感悟:

  汪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刘莉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这起涉农纠纷的化解,正是我们践行这一要求的具体实践。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每一起涉农案件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乡村和谐稳定。作为基层法官,我们既要用“风雪勘验”的较真态度查清事实,让裁判有坚实的事实支撑,也要用“倾心调解”的耐心温情化解矛盾,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以良好的作风为切实“做实定分止争”提供保障。今后,我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纷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落地生根,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152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延伸阅读: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现面向全国招聘法制调研员,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核心。法制调研员可开展法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做国家重点法制课题调研和法制政策项目反馈的学术性工作;授权使用网站资讯发布平台,从事资讯信息等法制信息化方面的有偿服务业务。
  法制调研员每年只需交付平台使用费1800元,就能享有4个官网和200个政务+行业网站资讯平台发布权益。
  申请法制调研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6212745,或者 QQ:3206414697。
  点击跳转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网

上一篇:如我在诉丨巡回法庭进乡村 解纷普法暖人心

下一篇:多元解纷丨赋能解纷显实效 多方合力解民忧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