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法官“搭桥”三家企业“过河”
“公司账户被冻结,我们连买原料、发工资的钱都拿不出来,眼看就要停产了。”企业负责人眉头紧锁。而另一边,两家债权企业同样忧心忡忡:“我们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面对一家因账户被“查封”而陷入困境的碳业公司,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厂区,采用“活封”设备替代“死封”账户的方案,最终促成和解,让一家拥有上百名员工的企业重获生机。
纠纷起因是某碳业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其他两家企业的借款。债权人多次催要未果后,向天岗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
“账户一冻,企业就像人被掐住了脖子。”承办法官在实地走访时发现,这家碳业公司规模不小,厂房占地广阔,职工上百人,原本是一家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我们不是不想还钱,实在是好几笔货款没能及时收回。”碳业公司负责人向法官解释道,“现在账户被封,我们既没法申请贷款周转,也没钱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真的是寸步难行。”
一边是债权人主张的合法债权,一边是上百名工人的就业岗位和企业的生死存亡,如何寻找更优解,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关键考题。
为全面了解情况,承办法官前往碳业公司生产车间实地踏查。
“法官,我们这些设备都价值不菲,而且维护得很好。”负责人指着车间内的机器介绍。法官注意到,该企业生产设备先进,厂区管理规范,确实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
承办法官分析,“如果只是简单处置资产还债,不仅设备价值会大幅贬损,工人也将面临失业风险。而如果能够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它完全有能力通过经营利润逐步偿还债务。”
经过综合评估,法官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解除对企业资金的“死封”,让其恢复“造血”功能。同时,也要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官组织三家企业坐在一起,提出了解决方案:解除对碳业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转为对厂区内价值相当的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措施。
“‘活封’意味着这些设备你们可以继续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但不能擅自出售、抵押或转移。”法官向碳业公司负责人详细解释,“这样既能保障债权,又能让企业活下去。”
起初,两家债权企业对此有所顾虑,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阐明“杀鸡取卵不如放水养鱼”的道理:只有让企业继续运转,大家的债权才能真正实现。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三家企业达成调解协议:碳业公司所欠债务分期履行;在碳业公司支付首期款项后,债权人同意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转为对生产设备的“活封”。
调解协议生效后,碳业公司的银行账户迅速解冻,企业及时支付了拖欠的工资,采购了急需的原材料,生产线重新运转起来。
机器轰鸣声再次回荡在车间内,工人们忙碌的身影,印证了这场调解带来的切实变化。
“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一位工龄十余年的老师傅感慨到,“保住企业就是保住了我们上百个家庭的饭碗。”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蛟河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蛟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司法相结合的理念,让司法审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859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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