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丨网络言论莫任性 理性相处共建和谐家园
近日,年近八旬的李某一纸诉状将邻居张某诉至法庭,因法官的居中调解,让原本剑拔弩张的邻居握手言和,李某当庭撤诉,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李某和张某是住在楼上楼下的邻居,李某习惯早起,家里时常还会来亲友探望,而住在楼下的张某正处在术后恢复期,李某家产生的噪声让其无法静养,张某先后多次找李某沟通,都没有结果,张某认为李某完全没有顾及她的感受,噪声持续了七八个月,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张某一气之下,就在业主微信群内将此事“曝光”。
李某并不认可张某所谓的故意制造噪音,在李某看来,张某在业主微信群“曝光”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张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布带有侮辱性、咒骂性的言论,并且公开了自家的门牌号,对自己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李某遂将张某诉至珲春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如果直接裁判,虽然能“定分”但不利于“止争”,更不利于邻里之间的关系维系。为此,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指出邻里之间互谅互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噪音问题可以通过合理方式沟通解决,如在网络平台发表侮辱言论极易构成侵权。同时,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生活困境与情绪诉求。
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结,张某认识到在业主群发布不当言论的错误,当场在业主群发布致歉短信,李某也表示理解张某的处境,自愿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法官提醒
“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社区和谐的基石,邻里相处应秉持包容理解之心,遇到噪音等生活摩擦时,应理性沟通,通过合理途径解决。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更需谨慎克制,避免使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与社区氛围,唯有彼此包容、互相体谅,才能构建起和谐邻里关系,共建美好家园。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837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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