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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中午你在吗,我带现金来交执行款......

时间:2025-11-26 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顾法官,中午你在单位吗?我过来缴纳执行款,银行卡被冻结了,只能带现金来交。”

  “你好,在的,可以的。”

  

  近日,花溪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了一通特殊的来电,电话那头是此前一直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陈某兴。这通主动打来的电话,让一起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迎来了圆满结局。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兴、陈某明因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保险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花溪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申报财产;同时冻结二人名下银行账户,以司法强制力筑牢执行底线。

  

  执行过程中,陈某兴曾提出“分期偿还”请求试图拖延。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并未简单回绝,而是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不仅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日常生活与信用,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财产查封拍卖,并需额外承担执行费用及迟延履行利息。

  法官的耐心释法,与冻结账户带来的现实压力形成合力,让两名被执行人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选择主动履行义务。随后,陈某兴主动携带现金来到法院,当场缴清执行款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信为立身之本,法为行事之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对法律权威的自觉敬畏,更是公民法治意识与社会担当的生动诠释。下一步,花溪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攻坚,以更精准的措施、更高效的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gyzy.guizhoucourt.gov.cn:80/zxal/30154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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