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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审结一起以转学为名的诈骗案

时间:2024-07-21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家长们爱子心切,为了能让孩子上一个学校,可谓是操碎了心。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焦虑,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武清法院审结一起以转学为名的诈骗案。

  2023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甲谎称认识的熟人可以帮助学生办理某重点中学的转学手续,以此收取张某乙、张某丙等十几名被害人茶水费、关系费、好处费等费用共计1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支出,后无力偿还。张某甲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向武清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甲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7万余元。

  升学期间,诈骗分子会利用家长为子女获得更好教育的心理,通过“有内部名额”等话术欺骗家长,骗取财物。法官提醒广大家长擦亮眼睛,仔细辨别,多向教育部门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合法渠道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切勿轻信骗子的谎言,避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1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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