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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购买优惠券 占小便宜上大当

时间:2024-07-2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增强大学生识骗防骗能力,近日,津南法院邀请南开大学学生来到庭审现场,“零距离”旁听一起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大学生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案件。

  据了解,2024年1月,被告人丁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公开售卖食品优惠券时与被害人任某某结识并添加为微信好友,后任某某向丁某表达想一起做食品优惠券代买业务。2024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丁某在无法提供优惠券的情况下,先后编造拥有价值3000元、999元的食品优惠券,以及可以从某网络商城低价买入电子产品并高价卖出赚取差价等虚假理由,骗取任某某向其转账3999元。同时,丁某诱骗任某某同意其使用任某某账户密码登录某网络商城APP,并下单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由任某某支付13177元,后经变卖将所得钱款占为己有,且将其某网络商城APP购买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删除。综上,被告人丁某诈骗被害人任某某17176元。

  本案经被害人任某某报警案发,被告人丁某于2024年4月1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后赔偿被害人任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丁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赔偿谅解情况,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后,承办法官就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的多样性、主要特点、阶段形势及危害向旁听学生做了介绍。学生们纷纷表示,这种“以案说法”的活动方式不仅让他们现场学到法律知识,对违法犯罪有更加清醒直观的认识,也增强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真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

  下一步,津南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甄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积极邀请各行各业代表旁听庭审,以身边的案例帮助人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56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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