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武清法院河西务法庭与镇司法所联动调解村民纠纷

时间:2024-07-29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日前,武清法院河西务人民法庭与镇司法所联动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村民李某与陈某为同村村民,陈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慎与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考虑二人为同村村民,认为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最为适宜。在庭前调解阶段,法官邀请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法庭,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理分析与情绪疏导,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河西务法庭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日后将定期排查所在辖区内矛盾纠纷,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动诉讼与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057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拉家常”式解心结 村邻纠纷终化解

下一篇:虚构新人身份获取电商平台优惠 真“刑”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