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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万家丨护鸟普法在行动 和谐共生绘新景

时间:2025-11-27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有效提升辖区群众爱鸟护鸟意识,着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在通化市玉皇山公园开展以“护鸟普法在行动 和谐共生绘新景”为主题的鸟类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鸟类等关键条款,明确了保护鸟类及其栖息地的法律责任。

  

  

  

  

  同时,宣传单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保护鸟类的形态特征、生活习性以及它们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提供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科学救助受伤鸟类、减少人为干扰等实用知识,引导群众正确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增强尊法守法观念,自觉成为爱鸟护鸟、保护生态的行动者。

  

  

  在普法的同时,法官干警还解答现场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辖区群众参与保护鸟类生态家园的积极性。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这种“看得见、摸得着、问得到”的普法宣传,内容实用、形式亲切,增强了自身保护鸟类、遵守法律的意识。

  

  

  未来,通铁法院将持续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深化普法宣传,将野生鸟类保护等生态普法宣传常态化,强化司法保护,依法严惩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凝聚保护合力,加强与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构建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共治格局。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890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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